徐汇区司法局探索建立基层联络员制度。一是制定出台《徐汇区司法局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成立局联系基层工作指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同时成立联系基层工作联络组,在局机关各科室抽调13名青年干部,每人负责联系一家司法所。二是明确联络职责,联络员承担双向职责,负责第一时间向基层传递市司法局、区委、区政府及区司法局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关信息,同时反馈基层单位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对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三是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例会,通报当前基层反映的热点问题、关注的重点工作,提高联系基层工作的针对性。局长办公会每月听取有关基层联络工作的情况汇报,对于需由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指定相关职能科室解决,力争使基层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应、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