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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离婚诉讼中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 松江婚姻律师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应当如何处理?
     专业婚姻律师答: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同时,人民法院对这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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