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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已经送达夫妻双方,债权人是否仍可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

发布时间:2017年8月4日 松江婚姻律师  
   可以。依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也就是说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婚姻不存在而自动解除,债权人有权对双方或其中任意一方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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