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婚姻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律师文集

男方聊天记录当证据诉讼离婚 新干法院一审驳回请求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8日 松江婚姻律师  

  本报吉安讯 傅龙根 徐建国 记者刘振涛报道:10月16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聊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一审依法驳回了男方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2008年9月15日,原告李某与被告吴某结婚,育有一子。2012年4月15日,李某出差回家,无意间发现妻子吴某和男性网友聊天记录言辞暧昧。李某将聊天记录打印出来找妻子理论,吴某却不以为然,从此两人争吵不断。8月25日,李某以聊天记录为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与他人通过网络谈情说爱,给原告的心灵造成了伤害,但网络具有虚拟性,不能完全说明被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告怀疑被告与他人关系暧昧,但缺乏证据证实;被告认错态度良好,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因此,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60850000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松江婚姻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3666220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