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婚姻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动态
婚姻房产
离婚知识
计划生育
收养法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婚姻动态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婚姻房产
离婚知识
计划生育
收养法
重婚犯罪
夫妻债务
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婚姻关系
离婚手续
婚姻纠纷
遗嘱继承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可能造成新家庭纠纷
发布时间:
2017年3月14日
松江婚姻律师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婚姻法司法解释》13日开始正式实施,多个条款涉及房产确权。解释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教授做出如下点评: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2017年最新迁移户口所需程序及材料
2.区房管局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全面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
3.练塘镇东厍村开展违章拆除疑难杂症讨论会
4.浦东新区查处“小官贪腐”动迁窝案
5.【长新一】寒假体育竞技比赛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松江婚姻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63666220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