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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法官集中接访,讨债别忘申请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2日 松江婚姻律师  
 

  半岛都市报11月14日讯(记者高丽)“男女双方离婚已经一年半了,还能要孩子的抚养费吗?”“2001年别人借了我的钱,现在我还能起诉吗?”……11月14日,是全省法院系统“执行接访日暨宣传日”,岛城法院执行法官集中接访。

  其中,市南法院执行局现场接访宣传活动引来不少市民热问以解心结。

  讨要抚养费没有时效

  10时30分许,家住市南区的刘女士还没坐下来就着急地诉说疑问:“我妹妹1年半前离婚了,当时起诉到法院,法院调解离婚的。不知道抚养费有没有诉讼时效?”法官答复她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刘女士又担心地问:“离婚时,双方达成了协议,约定每年让男方带孩子回老家住3个月,但是,后来又怕男方偷偷带走孩子,离婚后,我们再没让他看过孩子。不知道不让看孩子与支付抚养费有没有关系?”

  法官答复刘女士,不让看孩子与支付抚养费是两回事。另外,法官提醒刘女士,如果要讨要抚养费的话,应该尽快以孩子的名义到法院起诉。

  8年欠款要尽早起诉

  现场,市民张女士前来询问:“2001年的时候,朋友借了我6万块钱,当时给我写了一张借条,但是没约定还款日期。现在我还可不可以起诉?”对此,法官建议刘女士尽快起诉,并且诉讼过程中要尽早申请财产保全,因为申请财产保全后,就算被申请人的房子正在抵押贷款也不影响财产保全。

  另外,执行法官告诉记者,一些案件当中,由于债权人很多,所以谁先申请财产保全,谁的权利才能先得以保障。为了案件判决以后能够保障执行,应当在诉讼过程中尽量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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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法院执结案件2万余件

  半岛都市报11月14日讯(记者任金梅通讯员曾宪权吕佼)根据山东省高院的通知,11月14日,全省三级法院集中开展了“执行接访日暨宣传日”活动,本市两级法院都现场受理市民有关执行方面的咨询、投诉。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已执结案件2万余件,结案率84.91%,同期信访率则下降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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