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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资格档案调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5日 松江婚姻律师  
2015年度备案。对于持证人已任命为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执业律师、公证员的,应当在初任30天内凭任命书复印件或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来我办办理资格证书执业变更备案。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办理时间:2015年全年每周一、二、三(节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38号华夏宾馆1624室 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前来办理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副本”和本人身份证件,不需要委托书,不收费。 二、资格档案调转 办理时间:2015年全年每周四(节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38号华夏宾馆1624室 咨询预约电话:021-24029954 (每周四) 对于在外省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已在本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用工合同)复印件,向上海市司法局提出调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书面申请,并由受理部门向资格档案保管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函办理调档手续。只有资格档案调入本市后,今后才允许在本市办理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对于在本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已在外省市参加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可向工作、学习或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调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书面申请。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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