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婚姻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动态
婚姻房产
离婚知识
计划生育
收养法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计划生育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婚姻房产
离婚知识
计划生育
收养法
重婚犯罪
夫妻债务
家庭暴力
离婚房产
婚姻关系
离婚手续
婚姻纠纷
遗嘱继承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发布时间:
2015年8月30日
松江婚姻律师
1、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奖励金额:每对夫妻按每年6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独女户按每年240元发放。
2、独生子女费奖励对象:
(1) 生育史:①生育过两个孩子,但第一个孩子生育后死亡的,生育第二个孩子存活的;②只生育一个子女的;③所生子女属非婚生育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做为正常统计对象;
(2) 孩子年龄时限止不满14周岁;
(3) 已申请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 平庄村户籍的农民。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晚婚晚育会难产吗
2.广州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
3.广东正争取试点单个独生子女夫妇可生二胎
4.法定"蜜月"有多长
5.如何要二胎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松江婚姻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63666220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